技能要求:
安全防護,秩序管理,物業管理
1、在物業服務中心負責人領導下,全面負責秩序維護部的管理工作;
2、負責《秩序維護部服務手冊》的具體組織實施,根據項目日常管理中提出服務手冊不足部分,并擬定完善內容及時報審上級領導審批;
3、貫徹消防法規、落實義務消防隊伍的組建、建立消防檔案、組織消防檢查,督促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安全的相關問題,保證消防設施、設備隨時處于完好有效狀態;
4、負責有效識別轄區周圍因環境因素造成的危險源,確保重點部位(危險源)得到監控,熟悉公共設備的位置和監控的重點,以便突發事件處理;
5、負責小區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并組織小區業主進行消防演練;
6、負責定期組織部門員工根據《培訓計劃》、《訓練手冊》進行培訓,并根據員工在日常服務中運用情況進行考核績效;
7、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漏洞及隱患,并及時擬定相應整改方案向項目經理/部門經理報審,批準后進行整改;
8、每月組織部門工作會議,掌握部門各項工作情況,并向項目經理匯報有關秩序維護部工作,提出和落實改善建議;
9、負責部門各項工作記錄、部門考勤、重點崗位、員工宿舍的定期(每周不少于三次,每月夜查不少于三次)抽查/檢查和統計工作,并進行存檔;
10、負責組織處理小區各類突發事件及解決業主對轄區內安全管理方面的投訴,并及時向項目經理反饋業主/租戶的意見及投訴的處理;
11、負責部門員工的招聘,及新入職員工業務知識和服務技能的培訓,并在試用期內做出公證、科學、透明的考核評估;
12、遇有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按照應急處理程序執行,并及時與相關部門配合做好各項處置、善后工作;
13、負責與轄區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門及其他合作單位的溝通;
14、執行公司傳達的各項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臨時任務。